各学科点、相关毕业研究生、导师:
为保证研究生毕业、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顺利有序开展,根据学校《关于2024年研究生毕业、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有关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现将我院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盲审比例与对象
1.所有申请学位的博士生学位论文都要盲审(包括留学生);硕士生学位论文抽查盲审比例不少于70%,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分类组织实施。
2.以下几种情况,必须进行学位论文盲审(不计入盲审比例):
(1)申请提前毕业和延期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;
(2)毕业后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;
(3)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;
(4)上一年度省级论文抽检中“存在问题论文”的导师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;
(5)学位授权点首届毕业生的学位论文;
(6)其他需进行质量跟踪研究生的学位论文。
二、时间安排
论文盲审、答辩及学位会等各环节时间安排见下表:
时间 |
工作内容 |
备注 |
学位论文盲审送审前 |
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 |
学科点或导师自行组织,研究生管理系统发布预答辩公告;提交盲审审核材料。 |
3月6日、3月13日、3月20日、3月27日、4月3日、4月10日、4月15日 |
博士学位论文分批送审 |
由导师发送学院,学院集中提交研究生院分批送审。 |
3月15日前 |
确定硕士盲审名单 |
盲审比例为70%。 |
4月5日前 |
学术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|
由导师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(word或PDF格式,以“学号-姓名”命名)。 |
4月10日前 |
硕士提交盲审材料 |
学位论文由研究生导师发送崔老师,研究生办公室统一送审(PDF格式,以“学号-姓名-专业”命名)。 |
5月10日前 |
盲审结果返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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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31日前 |
拟毕业、申请学位研究生答辩 |
学科点或导师自行组织 |
6月3日-6月5日 |
学生提交答辩材料 |
研究生办公室组织 |
6月10日前 |
分委会汇总学位申请材料;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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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1日 |
提交毕业人员名单、学位授予申请材料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材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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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工作流程
学生毕业资格审查通过-->学生发起文字复制比检测申请-->(博士的文字复制比检测审核通过)博士进行预答辩申请-->(硕士的文字复制比检测通过,博士的预答辩通过)指定学生评阅类型-->(学生论文评审通过)学生申请答辩(选择毕业答辩或学位答辩)。
三、学术不端行为检测
1.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学位论文是一个完整的word文档,学位论文请按照标准格式word或pdf版(包括封皮、目录、摘要、正文和参考文献等)由导师发送至崔老师处。
2.根据《研究生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检测管理办法》 (校研发〔2022〕11号),所有研究生的毕业或学位论文(包括留学生)均须检测,“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”自然科学类在0%-10%(不含)者为检测通过。检测未通过者,修改后可重新检测1次。检测仍未通过者,本次学位申请无效。
四、学位论文盲审结果处理
根据《金沙检测线路js69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管理办法》(校研发〔2023〕152 号),盲审结果处理如下:
1.3份盲审结果均为盲审通过时,可直接申请答辩。
2.盲审结果中有1份为盲审不通过时,(1)修改后下一批次增评2份,2份均通过方可申请答辩;(2)若不通过意见为“修改后重新送审”时,修改后送原评阅人复评,通过方可申请答辩;(3)盲审结果中至少有1份为“同意答辩”(优秀),可申诉,增评2份,2份均通过方可答辩。
3.盲审结果中有2份以上(含2份)为盲审不通过,本次学位申请终止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2024年6月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,须以毕业、结业、肄业的形式终止学业。具体学生类别有:2017级直博生、2019级硕博连读(博);2018级普通博士、提前攻博生;2019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;2020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
2.本次被列为盲审对象的研究生,如果不能按时提交盲审论文,答辩前须继续接受校外盲审。
3.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前必须进行预答辩,填写《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修改说明表》,与成绩单、学位论文评审情况表、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报告单及对检测结果的说明和承诺、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等一并提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审核。
4.博士盲审需提交材料从研究生院网站-学位工作-学位资料下载-博士盲审材料下载。
5.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、答辩和学位申请相关环节均在“研究生管理系统”完成。
6.研究生毕业与学位答辩事宜由学科点或导师自行组织,于5月31日前完成;毕业研究生于6月3日-5日提交毕业相关材料。
7.科研成果审核:申请学位答辩的研究生如有科研成果,请提前在系统中提交科研成果信息,并请导师一并审核通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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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3月12日